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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國也,觀俗立法則治,察國事本則宜。不觀時俗,不察國本,則其法立而民亂,事劇而功寡”,是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十八屆四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提到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時引用的經(jīng)典名句。
這句名言的出處,是《商君書》的《算地》篇,其大概意思就是,治理國家,只有在充分考察風俗的基礎上,才能制定合適的法規(guī);只有在弄清國情的基礎上,才能抓住國家的根本任務。如果不觀察當時的風俗,不抓住國家的根本任務,那么法令制定后民眾就會混亂,政務再繁忙也沒有什么效果。
商鞅是對中國歷史文化影響最為重大的人物之一。“商鞅變法”奠定了秦國強盛的基礎,為后來吞并六國、統(tǒng)一天下奠定了基礎。不過,商鞅的改革,也因觸動了秦國一大批舊貴族的觀念和利益而受到他們的切齒痛恨,所以,等到信任商鞅的秦孝公一死,舊貴族們就對商鞅群起而攻之。商鞅最后的結(jié)局,是受到車裂,也就是“五馬分尸”的酷刑而死。
商鞅雖死,但他所創(chuàng)制的一系列制度卻被后世秦王所繼承,其中包括處死他的秦惠文王在內(nèi),而其思想也完整地保留在了商鞅及其后學所著的《商君書》中。
《商君書》總共26篇,《算地》是其中的第六篇。這篇文章談到的問題很多,而其核心思想,就是要清算國家的各類土地資源并充分利用之,刺激百姓從事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的積極性,同時堵住工商業(yè)等其他一切財富出口,讓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成為百姓致富的唯一手段,只有如此,國家才能實現(xiàn)富足。而要做到這些,就必須要對本國的民情、國情有充分的了解,所謂“為國也,觀俗立法則治,察國事本則宜。不觀時俗,不察國本,則其法立而民亂,事劇而功寡”。
商鞅改革的成功,本身就證明了“觀俗立法則治,察國事本則宜”這一主張的正確性。
正是在對當時的風俗人心及秦國國情了解的基礎上,商鞅提出了自己的改革主張。既然原有的井田制已經(jīng)妨礙了對土地的充分利用,不利于發(fā)揮人們從事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的積極性,那么就廢除井田制,承認土地私有;既然交納賦稅是以家庭為單位的,那么就把大家庭打碎,分化出更多的小家庭,家里如果有兩個以上的成年男子,必須加倍交稅;既然農(nóng)業(yè)是國家的根本,那么就大力獎勵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同時對工商娛樂等影響百姓從事農(nóng)業(yè)生產(chǎn)積極性的行業(yè),進行嚴格的抑制;既然百姓有對榮譽地位的渴望,那么就獎勵軍功,廢除原有的世卿世祿制。而其核心理念,就是所謂“利出一孔”“驅(qū)農(nóng)歸戰(zhàn)”——把其他所有利益的出口全部堵死,只給百姓提供一個與國家利益一致的出口,這個出口就是“農(nóng)戰(zhàn)”:要想獲得財富,你就得努力耕地;要想獲得榮譽地位,你就得走向戰(zhàn)場。老百姓在內(nèi)竭力種地,國家就會富足;對外拼死作戰(zhàn),就能戰(zhàn)勝敵國。這樣,就把國家的目的和百姓對于功利的追求緊緊地結(jié)合在了一起。
“觀俗立法,察國事本”的反面,當然就是“不觀時俗,不察國本”,而其結(jié)果,就是“法立而民亂,事劇而功寡”。
鑒古是為了知今。習近平總書記是在談到中國的法治建設時引用“觀俗立法則治,察國事本則宜”這句名言的,但其意義,卻不僅僅局限于法治建設。這就是,中國的事,是由中國的基本國情決定的,所以無論做什么事情,都必須堅持從中國的實際出發(fā),既不能罔顧國情、超越階段,也不能因循守舊、墨守成規(guī)。因時因地制宜,實事求是,才能富有成效地解決問題。國家如此,地方如此,部門如此,具體到我們個人,又何嘗不是如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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